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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

通讯员:刘文祥     来源:微电子学院     阅读:   发布时间:2025-09-04     审稿:许明耀

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武纺大教〔2025〕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遴选推荐工作。

组长:陈长清 周平

成员:何云斌 许明耀 古江波 周勤 朱维

2.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负责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

组长:许明耀

成员:古江波 郭健勇 孙运周 杜康 刘炎 卢寅梅 陈剑

推荐要求

1.推荐工作坚持“科学评价、公平竞争、公开公正、规范管理”,明确推荐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

2.推荐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推荐工作坚持以学业为重原则,注重并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全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推免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 推免名额

1.微电子学院本年度推免名额以学校下达名额为准,按照学生总数2%产生推免候选人有效名额。

2.学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和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推免生名额共计3名,候补名额1名。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系统首先抓取各专业第一名,然后按照学院排名产生剩下名额。

推荐范围与条件

1.推免生应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

(3)已修完前3年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主修专业无课程不及格情况。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学院排名前20%(只计首次考试成绩)。

(4)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710分制)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710分制);小语种学生的要求参照非英语专业学生的成绩标准执行。

综合成绩计算

1.根据学生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推荐,学生推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加分。

2.学业成绩指学生历年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内应修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平均学分绩点按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

3.奖励加分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学生在综合素质方面表现突出给予加分,包括应征入伍立功退役、荣誉表彰、科研论文、竞赛获奖等。奖励加分为各项加分之和,6分封顶。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奖励加分标准及说明见附件1、附件2。

4.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核心期刊等级以科学技术发展院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奖励加分相关材料的有效时间应从申请人入学开始,截至申报当年8月31日获得的荣誉或完成的成果,超出该时间范围的不予加分。

工作程序

1.本年度学校使用校内“硕士研究生推免”平台集中填报推免生资格申请。平台填报的时间是9月5日8:00—9月8日16:00。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线上通过以下路径登录填报:学校一网通办→教育教学→推免系统→硕士研究生推免。具体申请流程见《学生推免申请使用手册》(附件3)。

2.线上填报完成后,须线下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4)、《武汉纺织大学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5)、并将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学院提交。

3.学院通过集体研究讨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名额的1.2倍左右确定初选名单(包括拟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名单),不足1人的按1人计。学院对确定的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效。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等额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须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自愿放弃承诺书,可由学院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

5.时间要求

管理与监督

1.学院将加强推免工作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把关。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并接受校纪委综合室的全程监督。

2.学院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

3.申诉流程:学生对推免结果等有质疑的,应先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申诉电话02759367866,联系人:卫老师。学生对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根据学生申诉涉及的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认定,并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如仍有质疑的,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再次核查,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仲裁。

4.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学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5.确定推荐名单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4)其他不符合教育部推免工作要求的情况。

6.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诚信参加推免资格申请工作,尊重其他毕业生利益,须承诺如获得推免生资格,学校原则上不予为其办理出国、就业手续等。

微电子学院

2025年9月2日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推免遴选奖励加分标准一览表

2.武汉纺织大学学科竞赛目录(2024)

3.武汉纺织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4.学生推免申请使用手册

5.武汉纺织大学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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